行 政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2014)
山东财经大学 李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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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8日,财政部以财库〔2013〕218号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会计科目、财务报表、附则,共10章46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8年2月6日财政部印发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予以废止。 |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修订背景: 一是适应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2000年以来,我国先后进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收支分类、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等多项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为适应改革要求,财政部陆续发布8个补充规定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调整,但一直未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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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是满足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 新修订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对行政单位的预决算管理、收支结余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因此也需要配套修订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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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核算内容不够全面: 如缺少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 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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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新制度主要有十个方面变化: 一是会计核算目标进一步明晰。 定位于满足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求,不仅要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也要反映财务状况; 二是会计核算方法进一步改进。 在原制度仅对固定资产核算采用“双分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双分录”的应用范围,以实现会计核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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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是更加完整地体现了财政改革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将近年来为适应财政改革要求分别发布的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统一体现在新制度中。 四是进一步充实了资产负债核算内容。 将原制度中的资产负债科目进行细分,新增了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会计科目,更好地满足财务管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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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五是新增了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的核算规定。 增设“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单独核算反映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情况,与行政单位自用资产相区分,使会计信息反映更科学; 六是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相关净资产,在真实反映资产价值的同时,也为下一步核算反映行政成本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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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七是解决了基建会计信息未在行政单位“大账”上反映的问题。基建会计信息要定期并入行政单位会计“大账”; 八是进一步完善净资产核算。增设“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主要反映非货币性资产和部分负债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以便准确反映单位净资产状况; |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九是进一步规范单位收支会计核算。调整收支类会计科目设置,更好地满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 十是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改进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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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总则 第一、资产 第二、负债 第三、净资产 第四、收入 第五、支出 新旧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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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 下统称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 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 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 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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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 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 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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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行政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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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 |
资 产 一、库存现金 二、银行存款 三、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财政应返还额度 五、应收账款 六、预付账款 七、其他应收款 八、存货 BACK |
资 产 一、库存现金 主要账务处理: (一)提现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存现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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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将现金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库存现金 |
资 产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借的现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 借或贷:库存现金(差额) |
资 产 (三)因开展业务或其他事项收到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有关科目 因购买服务、商品或者其他事项支出现金 借:有关科目 贷: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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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四)收到受托代理的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 贷:受托代理负债 支付受托代理的现金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库存现金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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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属于现金短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属于现金溢余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
资 产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向有关人员追回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 |
资 产 二、银行存款 主要账务处理: 将款项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其他收入等 提取和支出存款时 借:有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 |
资 产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等 支付银行手续费或银行扣收罚金等时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 |
资 产 收到受托代理的银行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受托代理负债 支付受托代理的存款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银行存款 |
资 产 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计入当期支出。 |
资 产 三、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收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按规定支用额度时 借:经费支出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资 产 年末,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银行注销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如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间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
资 产 下年度年初,行政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行政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
资 产 四、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年末国库集中支付尚未使用资金额度的账务处理 1.财政直接支付 年末,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
2.财政授权支付 年末,财政授权支付尚未使用资金额度的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
(二)下年初恢复以前年度财政资金额度的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三)使用以前年度财政资金额度的账务处理 1.财政直接支付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 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
资 产 五、应收账款 核算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当收取的款项。 收到的商业汇票,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应当按照购货、接受服务单位(或个人)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应在资产已出租或物资已出售、且尚未收到款项时确认。 |
主要账务处理:
(一)出租资产发生的应收账款 1.出租资产尚未收到款项时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应付款 |
2.收回应收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 同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缴税费 应缴财政款(扣除应缴税费后的净额) |
(二)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 1.物资已发出并到达约定状态且尚未收到款项时 借:应收账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收回应收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 |
(三)收到商业汇票 1.出租资产收到商业汇票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应付款 出售物资收到商业汇票 借:应收账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
2.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 其中,出租资产收回款项的,同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缴税费 应缴财政款(扣除应缴税费后的净额) |
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收账款 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款等 |
资 产 六、预付账款 核算行政单位按照购货、服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行政单位依据合同规定支付的定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行政单位支付可以收回的订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应当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
资 产 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生预付账款时 借:预付账款 贷: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同时,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
资 产 (二)收到所购物资或服务时 借: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贷:预付账款 发生补付款项的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收到物资的,同时按照收到所购物资的成本 借:有关资产 贷:资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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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三)发生当年预付账款退回的 借: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贷:预付账款 同时, 借: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贷:经费支出 |
资 产 发生以前年度预付账款退回的 借: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贷:预付账款 同时,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贷: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等 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到所购物资 和服务,且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 予以核销。 |
资 产 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预付账款 已核销的预付账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贷: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等 |
资 产 七、其他应收款 核算行政单位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
资 产 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生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二)收回或转销上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有关支出等 贷:其他应收款 |
资 产 (三)行政单位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用金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用金。 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等 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 借:经费支出 贷:库存现金等 |
逾期3 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收款 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如在核销年度内收回的 借:银行存款等 贷:经费支出 如属于在核销年度以后收回的 借:银行存款等 贷: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