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考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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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考点介绍

     高级会计师备考课

 主讲人:孟宪胜

高级会计师简介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2008年之后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考点原则上设置在省会城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考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和确定合格标准,对阅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1)财政部负责组织专家命题;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试题。

1.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2.各地区的评审工作

所在单位                               评审组织

各省市非中央单位            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中央单位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系统内评审)        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

【注意】考试和评审均执行属地化原则。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名工作年限要求说明: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考试时间

910日(星期日)     8301200

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

  采用开卷纸笔方式。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高级会计师考试范围:

  命题均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和范围均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规定。

高级会计师考试题型:

  案例分析题(开卷考试)。

高级会计师考试教材:

  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根据每年的考试大纲统一组织编写。

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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