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人员集中审核工作自4月23日开始。未完成信息采集审核的人员,在登录济南市财政公众网完成信息采集在线输入后,打印信息表(有单位人员应加盖印章),持与信息表对应的证件原件到所属的财政部门完成审核工作。未及时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的人员,会计从业资格有效性将受到影响。
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2年4月20日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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