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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
2013年法律法规类课程新课介绍
  • 时间:2013-07-03
  • 浏览次数:3899 次
1、公司法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在于: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本课程主要参考: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课程通过生动的案例详细的讲解了《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设立、财务会计核算、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等规定的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使使学员对公司法内容有一个较为系统的认识和把握。
主讲人:司法行政学院   黄建军
2、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在我国的经济生活和法律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该课程以讲授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重点介绍了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和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等内容。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使学生了解合同法的产生,熟悉合同法律、法规,并在理解的基础上准确掌握合同法的相关概念、含义、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法规的运用。
主讲人:司法行政学院   黄建军
3、会计法
会计法,是以处理会计事务的各种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会计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合法性,提高财务管理和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秩序。
本课程通过生动的案例,详细的讲解了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00年7月1日起实施)。学员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对会计法的内容有一个较为系统的认识和把握。
主讲人:司法行政学院   黄建军
4、税法基本原理
税法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较强的学科,它与经济法学、财政学、税收学、会计学等学科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税法作为研究税收分配规范活动的科学,主要包括有关税收的概念、税法起源、税法本质、税法价值、税法基本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等一些理论问题和一些税收基本法、实体法和程序法等法律规范内容。
本课程主要帮助学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我国税收制度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基本内容包括税收的概述,税收法律关系,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的介绍,税收的运行等基础知识。掌握上述知识,学员基本可以应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税收事项。本课程所用知识全部以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税收政策为依据,用简明的语言阐述了税收的基本制度,并且以典型案例的方式来说明,形象生动易懂。
主讲人:山东财经大学   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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