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营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财会〔2018〕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及培训时间
利津县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2018年1月1日以前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会计职称证书)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我县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会计人员(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此次培训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参加利津县财政局举办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网络专题培训人员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已纳入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可免于参加此次会计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县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为专业科目的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企业类或行政事业类课程进行学习。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形式及培训机构
县区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方式进行,由山东财经大学网络继续教育服务供应商承办。请到山财培训网(选择利津县)进行学习和考试。12月31日后,系统自动关闭。
山财培训网址http://www.1k100.com/。
四、培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