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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
关于2016年度潍城区继续教育正式通知
  • 时间:2016-08-04
  • 浏览次数:5799 次

潍城辖区范围会计证持有人:

一、2016年度会计继续教育,请按潍城财会[2016]5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需换证的会计人员,请在今年继续教育时间内补学,完成后前往潍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和换证手续。

三、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需调转的会计人员,请在今年继续教育时间内补学,完成后前往潍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和调转手续。

四、完成2016年度继续教育后,未进行指静脉采集或验证的,请本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合格成绩单和《通知》(参加《会计法》调查问卷活动取得12学分通知,未参加的不需要提供),到潍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进行继续教育注册登记、指静脉采集或验证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36-8559972。

 

                                 潍城区财政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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