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企业,各驻寿单位,各镇(街道):
为做好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鲁财会 [2014]31号)和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范围
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岗和不在岗的会计人员,都要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今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明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形式
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网上教育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形式。
(一)网上教育形式
2014年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统一使用山东财经大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学习人员无需再领取学习卡,直接网上登录http://weifang.1k100.com(或从寿光会计协会网站主页面单击“寿光会计继续教育系统”接入)进入潍坊继续教育页面,完成注册后进行学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流程见附件)。
网上培训采取菜单式学习,学员在完成必学课程(不少20学时)后,可根据个人需要选修其他课程,累计学习达到24学时,参加网上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
(二)《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学分认定
1、对参加竞赛且获得财政部或者省财政厅奖励的会计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24学分(全部);
2、参加竞赛且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会计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12学分。另外再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并选择12学分的课时,参加考试合格即完成24学分。
(三)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
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的;通过本年度审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的;正在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教育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等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
三、对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处理规定
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要先通过山东财经大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补学完成2013年度继续教育,再完成2014年度继续教育后到市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四、继续教育内容
(一)各类企业会计人员。重点学习会计理论与实务、会计、税收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会计制度、其他行业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等。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会计人员。重点学习会计理论与实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税收入改革、财政资金管理、工会会计制度、医院、高校财务、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其中,工会组织、医院、高等院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人员要分别将工会、医院、高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选内容。
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应将财政支农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作为主要内容。
五、继续教育时间
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自2014年10月15日开始,至2014年12月15日结束。
六、培训要求
参加继续教育既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又是会计人员的义务。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给予支持;广大会计人员也要珍惜机会,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市财政局会计科地址:市商务小区5号楼A座103室
联系电话:5221822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