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汶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及《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14〕16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县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
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县会计管理局组织实施。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由省财政厅委托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县会计局做好配合工作;县会计局协助省财政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继续教育数据对接及系统维护工作。
二、继续教育培训的方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并参加考试取得60分以上成绩。
今年我县会计人员参加的网络培训,必须选择省财政厅统一采购的山东财经大学网络培训机构注册学习。
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应于本年度末,持会计证、身份证及有关免试证明材料到县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参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的按有关文件规定视同完成12个学时;获得财政部或者省财政厅奖励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我县会计管理局管理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四、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预算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小金库”治理等内容。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五、继续教育记录的登记、导入管理
今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记录,县会计局将全面、及时导入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
六、其他要求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费用纳入同级财政当年预算。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予以补学,补学费用由会计从业人员个人承担(72元/每年),补学收费是继续教育承接机构的市场行为,财政部门不再参与。
(二)我县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12月31日前结束。县会计局制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宣传、指导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全县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确保继续教育质量。
(三)各级各类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相应条件。
汶上县财政局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