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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
德州市关于做好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 时间:2013-08-05
  • 浏览次数:4493 次
关于做好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德州学院会计培训中心:
为做好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现行会计准则、制度、政策、法规为基础,将内部控制相关内容列为必选。企业会计人员应侧重于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内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应分别侧重于现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试行)等内容,其中医院、高校等要把新出台财务会计制度作为重点。
二、培训的组织实施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由经各财政部门评估、登记、公告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自行举办本系统内人员培训班,按《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应报经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核准后组织实施。 
三、培训时间
2013年9月1日——2013年12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把培训要求、内容、时间、方式、培训点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会计人员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二)县(市、区)财政局和自行举办培训班的业务主管单位在继续教育结束后,于2013年12月25日前将本年度工作总结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各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培训提供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妨碍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 
 (四)继续教育培训点要发挥和保证教师资源,选择高水平教师任课。 
                       德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3年8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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