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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
坊子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5-07-03
  • 浏览次数:5091 次

坊财会〔2015〕1号

各有关单位及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人员:

为做好坊子区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按照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通知要求,现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所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二、学分标准

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文件规定,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的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三、培训形式

2015年会计继续教育采取网上教育形式,选用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学习平台(网址:www.1k100.com,持学习卡上网学习。学员到坊子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上网学习卡,由会计人员本人上网完成本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习。

网上培训采取菜单式学习,学员在完成必学课程(不少20学时)后,可根据个人需要选修其他课程,累计学习达到24学时,参加网上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

四、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五、培训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六、注册登记

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于2015年11月30日前到坊子区财政局会计科注册登记。

符合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会计人员,持发表的论文刊物、证书、相关专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区财政局审查同意后,进行确认登记。

七、其他事项

各会计人员在继续教育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区财政局会计科反馈或联系山财培训网客服。

坊子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  7605900   

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客服电话:4000004555

 

   

                                    坊子区财政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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