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营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财会〔2018〕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东营区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及培训时间
东营区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2018年1月1日以前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会计职称证书)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东营区会计人员(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此次培训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东营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为专业科目的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企业类或行政事业类课程进行学习。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形式及培训机构
东营区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方式进行,由山东财经大学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服务供应商承办。
四、培训流程
报名参加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员需先登录东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dygate.1k100.com/),试听课程并了解相关信息后再选择学习机构。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此次培训每学时折算3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选择不少于20学时的课程进行学习,学习结束并考试合格后,视为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