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400-875-0266

继续教育导航
  • 济南
  • 青岛
  • 淄博
  • 枣庄
  • 东营
  • 烟台
  • 潍坊
  • 济宁
  • 泰安
  • 威海
  • 日照
  • 临沂
  • 德州
  • 聊城
  • 滨州
  • 菏泽
当前位置:首页 >>会计实务
会计实务
对现金清盘的会计处理
  • 时间:2014-09-27
  • 浏览次数:3668 次

企业出纳人员每日营业终了进行账款核对,同时清查小组也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核对,如若发现长款或短款,应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长款转入贷方,短款转入借方)。并于期末前查明原因,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在结账前从该科目转出。对现金短缺部分,属于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xx个人)”;属于保险公司赔款的,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对现金溢余部分,应支付给有关个人或单位的,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付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贷记“营业外收入”。

 

 

 

 

山财培训网,您身边的会计专家!

 

编辑推荐:

山财培训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财经法规、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视频课程与全真题模拟考试系统

山财培训网会计实训----采用3D虚拟动画界面,让您足不出户30天便可学习3年工作经验

 

显示全部
分享到: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