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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
枣庄市市中区2019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 时间:2019-11-18
  • 浏览次数:19718 次

枣庄市市中区2019年度全区会计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根据枣庄市《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枣财会[2019]17号),我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于2019年11月18日开始,至2020年1月31日结束。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区辖区内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免费参加继续教育。

参加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需要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具体通知已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专题页面、枣庄财政局会计管理专题页面发布)。

二、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三、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及面授培训,每学时折算3学分。

1、根据《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9〕37号)等规定,确定山东财经大学为我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供应商。注册学习网址:http://www.1k100.com

2、各行业主管部门,经区财政局同意,可自行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

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2019年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答题成绩在95—100分的,视同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答题成绩在80—94分的,视同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学员须在学习网站上传成绩单作为折算学分的凭证,审核通过后学习剩余学分。

4、参加市财政局2019年9月举办“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中有关问题讲解与实务操作培训班”,按16学时计,视同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48学分。

 

                            市中区财政局

                        0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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