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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
山东省2021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 时间:2021-08-14
  • 浏览次数:5165 次



山东省2021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广大考生: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我省2021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安全平稳,现对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主动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以下简称“三码”)。山东省电子健康码显示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色”,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显示为“安全”,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在考试前14天内应未到过国内疫情中风险、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未出境,不存在自境外回国的情形。如有相关情形应及时在考前向相关管理机构及各地考区报告,自觉配合采取隔离或其他防疫措施,并根据情况,自愿放弃参加考试。

三、考生需进行考前14天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填写《山东省2021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生防疫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每场考试入场前由考场工作人员收回。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发烧、干咳、乏力、咳痰、气短、肌肉痛或关节痛、咽喉痛、头痛、寒颤、恶心或呕吐、鼻塞、腹泻、咳血、结膜充血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核验“三码”,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提交《承诺书》和本人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人员,需入鲁返鲁的,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入考点。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禁止在考点附近逗留聚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由驻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并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考生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应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考场前,应进行手部消毒,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考前、考后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七、考生应承诺遵守《承诺书》中所有承诺内容,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工作。如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除上述要求外,请考生持续关注并遵守考试实施期间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山东电子健康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同行密接人员自查

 

附件:

山东省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防疫安全承诺书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山东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防疫安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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