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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今年7月份的时候税务局评估,让企业自查补缴第一季度增值税3000元左右,并且产生了150元的滞纳金。请问这个缴纳的3000元税款和150元滞纳金怎么来做分录?因为一直没有个合适的会计分录,这笔税款和滞纳金就一直挂账,9月份应交税费是1800元左右,请老师给个详细的会计分录。交税款时的分录老师已经给出了,谢谢啊。但是这笔税款是可以以后月份抵的。请问这笔税款后面怎么进行账务处理?还请老师给个详细的会计分录。谢谢!
类别:税务会计  提问者:1201****04X  提问时间:2015-09-30  回答数量:1  解决状态:
回答共1条
您上次提出的问题我已经转到会计人生回答社区,由老师做出了解答。这次的问题请直接登录会计人生社区去提问,专业性的问题已经都转到社区进行讨论和解答,欢迎您在社区发表个人的意见参与讨论或者回答别人的提问。
回答者:qa1  时间:2015-09-30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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