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400-875-0266
面授报名
专家师资
免费试听
开始培训
资讯中心
继续教育导航
济南
青岛
淄博
枣庄
东营
烟台
潍坊
济宁
泰安
威海
日照
临沂
德州
聊城
滨州
菏泽
首页
继续教育
课程中心
财经法规库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问答
问题分类
学员心声
常见问题
继续教育
职称考试
会计从业
财税学习
会计实训
业务类问题
出纳
税务会计
会计手工全盘账
培训动态
张店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济宁微山县...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济宁任城区...
关于做好2024年度梁山县会计...
滕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
日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
关于做好2024年度济宁市会计...
淄博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做...
公立医院经济管理首期高端培...
发表问题
单位在今年7月份的时候税务局评估,让企业自查补缴第一季度增值税3000元左右,并且产生了150元的滞纳金。请问这个缴纳的3000元税款和150元滞纳金怎么来做分录?因为一直没有个合适的会计分录,这笔税款和滞纳金就一直挂账,9月份应交税费是1800元左右,请老师给个详细的会计分录。交税款时的分录老师已经给出了,谢谢啊。但是这笔税款是可以以后月份抵的。请问这笔税款后面怎么进行账务处理?还请老师给个详细的会计分录。谢谢!
类别:税务会计 提问者:1201****04X 提问时间:2015-09-30 回答数量:1 解决状态:
√
回答
共1条
您上次提出的问题我已经转到会计人生回答社区,由老师做出了解答。这次的问题请直接登录会计人生社区去提问,专业性的问题已经都转到社区进行讨论和解答,欢迎您在社区发表个人的意见参与讨论或者回答别人的提问。
回答者:
qa1
时间:2015-09-30
最佳答案